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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晚间,乐山电力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行数量为 39,920,159 股,发行价格为5.01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约为2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龙泉驿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本次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宇、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本次龙泉驿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四川乐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乐山电力持股60%的控股公司。
公告称,按产能全部消化并结合未来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测算,本项目达产年度可实现年度净利润 746.47 万元,按税后口径计算,本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8.53 年(不含建设期),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7.57%。根据《四川省 2024 年省内电力市
场交易总体方案》以及据川发改能源[2023]367 号文件《关于加快推动四川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本新型储能项目每年调用完全充放电次数假设为 250 次,本储能项目按照每年 1.5%进行衰减。根据上述收益测算储能电站可享受 2 年的建设补贴和经营补贴,分别为 100 万元/年、1,000 万元/年;另外,年均充放电收益 922.63 万元,年均辅助服务收益 448.25 万元,年均租赁服务收益为 1,769.91 万元。项目建设期 6 个月;运营期 15 年;综合考虑资金成本、投资风险、通货膨胀以及资金限制等影响因素,确定基准收益率为 6%。
本项目作为四川省首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具有重大的示范意义和引领作用。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凭借科学的规划、高效的施工以及严格的质量把控,该项目极有希望成为四川省第一台新型电化学储能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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