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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国家电力管理部门经过了哪些变更?
时间:2018-12-19 08: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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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电力工业体制进入了改革探索时期。

国家电力管理部门经过了哪些变更?咱们一起梳理一下。

电力工业部

1979年2月,撤消水利电力部,成立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这是我国第二次成立电力工业部。

1979年10月,电力工业部领导与全国先进企业代表和全国劳动模范合影。 图片来源《李鹏回忆录(1928-1983)》

水利电力部

1982年3月,五届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再次将水利、电力两部合并成立水利电力部。

能源部

1988年5月,撤消水利电力部,把电力工业管理工作并入新成立的能源部。

1988年12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成立。

从1988年到1990年,大区电业管理局改组为联合电力公司,省电力工业局改组为省电力公司。

1991年年底到1993年年初,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建。1993年1月11日,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电力集团宣告成立。

电力工业部1993年3月,八届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撤消能源部,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

199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组建国家电力公司的通知》(国发48号文)。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正式成立,与电力部双轨运行。

国家经贸委

1998年3月,电力部撤销,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单轨运行。

电力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

2000年10月,国务院发出通知,成立电力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改革主导权从国家电力公司转移到国家计委。

2002年国务院5号文出台,取消了国家电力公司,重组成立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和四大辅业集团公司。

国家电监会

2003年3月,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实现“政监分开”。

国家能源局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原国家能源局、国电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电力管理机构的分分合合,折射出改革道路上的困难和风险。如何高效配置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在40年的时间里,我们在摸索中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

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解决中国电力发展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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