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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保厅对诸暨八方热电联产扩建项目作出批准意见
时间:2018-10-17 0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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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保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浙江诸暨八方热电联产扩建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先行噪声、固废部分)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文件内容如下:

关于浙江诸暨八方热电联产扩建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先行噪声、固废部分)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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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省环保厅建设处

联系电话:28869067传真:28869009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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