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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17日发布公告称,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宏桥及其附属公司(包括公司)尚未收到自备电厂企业征收政策性交叉补贴等费用的具体实施通知,首次公开回应了山东省自备电厂价格政策发布后带来的影响。
山东省物价局于9月12日和9月14日分别发布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完善自备电厂价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统称《通知》)两则文件。
《通知》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自备电厂企业应按自发自用电量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016元(含税,下同)。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作为过渡期,过渡期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05元执行。
尽管中国宏桥方面公告称,若该等政策予以实施,从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集团自备电厂成本优势,但不会根本影响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中国宏桥及其附属公司将主动寻求各种措施,包括积极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采取更加积极灵活的产品定价策略、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节能降耗及开辟新的盈利增长点等措施,以尽力减低该等政策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然而,在港上市的中国宏桥近3个交易日股价连续下跌,累计跌幅超过2成。
上海有色网铝行业资深分析师刘小磊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吨铝综合电耗13600度计算,吨铝成本将增加约680元。此外《通知》还提出降低政府性基金附加标准。山东省政府性基金附加标准由原来的0.0504元/千瓦时降至0.0291元/千瓦时。
北京阿拉丁中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铝部经理王宏飞认为,自备电厂以前没有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7月1日起将开始上缴。以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吨铝综合电耗13500度计算,吨铝成本将再增加约393元。两者合计或令吨铝成本增加约1100元。
“自备电厂价格政策出炉无疑将对电解铝等高载能企业造成巨大冲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企业原来的利润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自备电厂不用缴纳政府性基金,较少承担社会责任,这是不公平的竞争状态。而电力体制改革就是要让各类主体展开公平竞争。山东省目前出台的过渡性政策仍比较温和,相关企业应该好好利用过渡期想出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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