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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垃圾焚烧大省超低排放改造大幕将启
时间:2026-07-24 10: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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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创建环保绩效A级企业及精准喷氨工作专题培训会。这场看似常规的技术培训,释放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山东省垃圾焚烧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已从政策讨论进入实操准备阶段。

一、“102座”的体量与“18座”的先行

此次培训会旨在落实《山东省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及《山东省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为济宁市下一步启动改造、绩效评级创A及精准喷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与政策指导。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前《山东省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已明确提出,推进垃圾焚烧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编制全省改造实施方案,推动全省102座垃圾焚烧电厂开展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济南、枣庄、济宁三市将率先启动改造试点工作。

这组数据的分量不言自明。截至2025年,山东省已建成102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总处理规模达9万吨/日,提前实现城乡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率先启动的济南、枣庄、济宁三市共涉及18座垃圾焚烧厂,设计处理规模合计近2万吨/日。

二、一份“迟到”的地方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山东省专门针对垃圾焚烧行业制定的地方排放标准尚未正式落地——这份标准的酝酿,已历时近五年。

回溯来看,2021年10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曾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拟定的排放限值为:24小时均值颗粒物8mg/m³、二氧化硫30mg/m³、氮氧化物120mg/m³;1小时均值颗粒物10mg/m³、二氧化硫40mg/m³、氮氧化物150mg/m³。

2023年3月21日,该标准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审查。2024年7月,相关部门仍在为进一步推进标准编制而开展企业调研。截至2026年7月,该标准尚未正式发布。从征求意见到专家审查再到企业调研,五年时间过去,标准依旧“在路上”。

根据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会议透露的信息,山东省“将于近期实施新的标准”。业内分析认为,这里的“新标准”很可能指向超低排放改造方案或地方排放标准。目前两份文件均未公开,具体限值尚不明晰。

三、三条路径殊途同归

山东的提速并非孤例。将视线投向全国,一幅垃圾焚烧行业排放标准全面收严的图景正在展开。各地虽路径各异,但方向高度一致——从“达标排放”走向“超低排放”已成为行业共识。

路径一:绩效创A——从河北先行到河南铺开

河北省是国内最早探索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保绩效创A的省份之一,其创A标准涵盖装备水平、数字化智能制造、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节能降碳、监测监控、环境管理、清洁运输等8个方面共353项具体指标,24小时均值设定分别为颗粒物5mg/m³、二氧化硫20mg/m³、氮氧化物80mg/m³。截至2026年1月,河北已累计公示32家垃圾焚烧发电A级企业。

河南省则于2026年5月正式印发《河南省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试行)》,将全省72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一次性纳入创A名单,覆盖18个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无一遗漏。河南A级排放限值中颗粒物5mg/m³、二氧化硫20mg/m³、氮氧化物80mg/m³(24小时均值)的“5/20/80”组合,对比现行国标分别收严了75%、75%和68%,基本与河北持平。

路径二:超低排放改造——浙江率先破题,山东跟进启动

浙江省于2024年12月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三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浙环发〔2024〕61号),自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垃圾焚烧超低排放改造专项实施方案。

浙江方案设定了清晰的三步走目标:全省新建项目直接达到超低排放水平;2025年底前三分之一以上焚烧厂完成改造;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排放限值方面,浙江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的1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³、30mg/m³、80mg/m³、8mg/m³,其中氮氧化物80mg/m³的限值与河南A级标准持平,新建项目脱硝设施甚至须按24小时均值不高于50mg/m³进行设计。

在浙江之后,湖南于2026年4月发布《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9年底完成改造,排放限值分别为颗粒物10mg/m³、二氧化硫30mg/m³、氮氧化物80mg/m³。山东则紧随其后,于2026年7月正式启动三市试点。

来源: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路径三:地方标准驱动——江苏、北京、四川直接立法

与“创A”“改造”的柔性推进路径不同,部分省份选择以地方排放标准这一硬性法规工具直接划定底线。

《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要求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地标,氮氧化物1小时均值80mg/m³。

北京市于2026年6月30日正式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2567-2026),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全面加严了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核心污染物限值,新增氨逃逸、厂区氨无组织排放等管控指标。截至2025年,北京市已建成1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日处理能力达2.39万吨。

四川省于2026年5月发布《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将颗粒物1小时均值和24小时均值分别设为10mg/m³和8mg/m³,氮氧化物分别设为100mg/m³和80mg/m³。

从河北、河南的“创A”引领,到浙江、山东、湖南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再到江苏、北京、四川的“标准”驱动——“创A”“改造”“标准”三条路径形式各异,但殊途同归,均指向垃圾焚烧行业排放限值的全面收严,标志着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正在经历一场从“达标排放”到“超低排放”再到“绩效创A”的深度治理革命。

四、山东的挑战与机遇

回到山东。102座焚烧厂的体量意味着改造任务之艰巨居全国前列,但率先启动的三市试点也为全省积累了宝贵的“打样”经验。

挑战是真实的。技术层面,传统“五步法”无法满足超低排放要求,SCR脱硝成为必选项,但垃圾焚烧烟气高水分、高腐蚀性的特点使SCR催化剂极易中毒、堵塞。成本层面:单套SCR设备投资较高,整厂技改(含引风机扩容、烟道改造、ACC系统升级)金额更是翻倍增加。在当前行业电价补贴退坡、产能过剩的背景下,企业运营成本显著提高。

机遇同样清晰。河北、浙江的实践表明,完成改造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享有自主减排权,可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实行“无打扰监管”——这些差异化管控政策红利,正在将环保绩效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更大的命题在于:山东能否借助此次超低排放改造,实现从“规模大省”到“环保强省”的跨越? 答案将在未来两年逐步揭晓——随着三市试点的推进和全省102座焚烧厂改造的全面铺开,山东垃圾焚烧行业的环保水平有望迎来一次整体性跃升。

从河北32家A级企业的先行先试,到河南72家企业的全面铺开;从浙江率先出台省级专项方案,到山东102座焚烧厂的大幕开启——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提标改造,正在从“点上突破”走向“面上开花”。“十五五”的大幕已经拉开,这是一场关于标准、技术与成本的综合博弈,也是一次推动行业从“达标”走向“领跑”的深刻变革。

据了解,7月20日,中节能环境山东大区召开2026年上半年安环委员会会议暨垃圾焚烧发电超低排放工作研讨会。会议要求,全速攻坚垃圾焚烧超低排放升级,对标山东省超低排放最新标准,多措并举,确保实现超低排放,全力争创环保绩效A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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