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攻坚期、决胜期。我国不仅要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还要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降低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25%左右等目标。
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方面自2026年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办法》的出台将深刻影响电力行业的生产方式、资源配置和发展逻辑,也为电力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4月28日,合肥零碳中心项目一期全面建成,正式开园。该项目深度融合风、光、空气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依托先进储能技术,构建高效互动的零碳能源体系。
“双控”机制全面落地
考核指标多维发力
《办法》的核心可概括为:一套评价指标体系、一套评定考核程序、一套结果运用方式、一套考核实施要求。
评价指标设置方面,《办法》构建了包括5项控制指标和9项支撑指标的“5+9”指标体系;考核程序方面,《办法》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结果运用方面,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考核实施方面,评价考核主要依据国家统计数据,政府将持续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提升数据统计、调查、监测、核算能力,建立重要数据和指标的动态监测预警制度。
“5+9”指标体系从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化石能源消费、清洁能源发展及碳市场建设等多个维度,对新能源企业、火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服务商、能源消费侧主体等形成系统性约束与引导,深刻影响电力行业低碳发展路径。
在政策引导与技术迭代双重驱动下,新能源产业将保持高速发展态势,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与发电量将持续稳步增长。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我国将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预计年均新增风光装机容量约2亿千瓦。各省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装机规模和发电量直接决定上述指标能否如期完成。新能源发电企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其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将持续增长,加快清洁能源对化石能源的增量替代,绿电绿证交易的发展也将提升新能源项目的附加收益。
国家合理控制煤电装机和发电量规模,火电企业需要兼顾电力保供和低碳转型,加强节能降碳管理。电力行业碳排放约占全国总量的40%。在碳排放总量与强度、煤炭消费总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碳排放控制目标等多个指标约束下,火电企业的发电效率和排放水平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所在省份相关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各省将在保障电力供应的前提下,持续优化调整电力生产方式,推动存量煤电节能降碳改造和灵活性改造,慎重审批新建煤电,严控电煤消耗总量。随着全国碳市场免费碳配额逐步收紧及碳价理性回升,火电企业履约成本上升,碳排放成本将进一步显性化,并通过电力市场进一步传导至电价形成机制。

电网企业作为核心枢纽与资源配置平台,促进新能源消纳压力持续加大,需要进一步做好输电通道建设、电力交易组织、供电服务保障等工作。我国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大规模增长带来新能源消纳与电力安全保供双重压力,煤电加速从主体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电动汽车、数据中心等新型用电负荷快速攀升,对电网的资源配置能力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叠加碳考核约束后,各省将进一步加快本地新能源资源开发、扩大省间净受入清洁能源电量规模、控制煤电装机与发电量规模。电网企业作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电力系统运行中枢和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在输配电工程推进、智能调度运行、电力市场组织、源网荷储协同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并为政府构建科学精准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供数据支撑与技术支持。
能源消费侧各类主体作为碳管控的最终责任主体,其节能降碳的内在需求将被激发,为能碳服务行业开辟广阔发展空间。从省级碳管控来看,各省将严控煤炭、石油消费总量,推动工业、交通等重点领域加快节能降碳改造,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等。从企业碳管理来看,“十五五”期间,企业面临政府碳考核、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碳市场履约、ESG信息披露、国际绿色贸易规则等多项要求,需以碳排放总量与强度作为生产经营的重要约束条件之一,开展节能改造、电能替代、绿电绿证交易等,企业碳成本将随之上升。这既为能碳服务商拓展了发展空间和利润空间,也对其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基于传统业务,拓展电碳方向
在这场转型大考中,电力企业需要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电碳业务。这一过程中,约束与机遇并存。
火电企业将持续提升燃煤发电效率,加强灵活性改造,在电力系统中发挥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同时需加强碳排放连续监测(CEM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技术的创新应用,拓展煤电发展新模式。
一是推动火电碳排放连续监测技术应用。我国火电行业主要采用核算法,基于燃料消耗量、含碳量等数据进行碳排放核算。生态环境部提出遵循“核算为主、监测为辅”的原则,在火电行业率先试点碳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该技术通过在烟道或烟囱的直管段布置二氧化碳分析仪、流量计等监测设备,实时采集浓度、流速、温度、湿度等参数,自动监测计量碳排放量,可实时反映工况动态变化、支撑企业内部碳管理、辅助碳核查等,目前设备成本仍然偏高、计量准确度有待提升。
二是探索多元化发展新路径。煤电企业应大力推进煤电与新能源联营模式,通过“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实现多能互补利用,利用煤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提升系统整体消纳水平。同时,深化热电联产改造,拓展工业供汽、城市供暖等综合能源业务,提高能源梯级利用效率,实现“电热协同、以热定电”的灵活运行模式。为了降低直接碳排放,煤电企业将加快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示范项目布局,重点突破低成本捕集、高值化利用等核心技术瓶颈,积极探索二氧化碳循环再利用产业链,推动二氧化碳在化工合成、驱油驱气、矿化利用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电网企业需要发挥好平台作用,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积极开展输电通道规划建设,助力新能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与消纳;同时需要发挥电力数据优势,创新应用场景,助力碳考核落地。
一是支撑各级政府碳排放统计核算与监测预警。准确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是碳排放双控制度落地实施的重要基础。国家和地方将加强碳考核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与监测预警。电力作为现代社会使用最广泛、计量体系最完善的二次能源,其数据具有实时性高、覆盖面广、颗粒度细三大优势,是碳排放统计核算与监测预警体系的重要数据来源。电网企业应夯实数据根基,一方面为省级、地市级、用户级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等提供数据支撑,支撑各级政府碳考核的落地执行;另一方面加快推动“以电算碳”、电碳因子快算等方法应用,支撑各级政府碳排放监测月报、快报制度的高质量运行。
二是创新开展分时分区电碳因子计算。当前,国家和各省电力碳排放因子按年度核算、延后两年发布,存在时空分辨率低、区域特征不明显等问题,难以准确反映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电力消费的实际碳排放差异。2025年11月,在巴西贝伦举行的第30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30)“中国角”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联合51家全球企业与机构共同发起了《全球分时分区电碳因子巴西倡议》,发布了全球电碳一张图平台。依托覆盖全域的电量计量表计、“源—网—荷”全网量测数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创新提出了分时分区电碳因子计算方法,在部分省份开展了分时分区电碳因子的试算,在韩泰轮胎等知名企业中进行了应用,切实有效降低了产品碳足迹。
三是引导能源消费侧低碳需求响应。依托分时分区电碳因子,电网企业可引导用户主动调整用电行为来降低电力碳排放。例如,新能源出力高峰的午间时段,风光发电占比高,电碳因子处于低位,电力用户可将用电负荷调整至该时段。通过“追光逐绿”的用电模式优化,有效降低用户全时段加权核算后的电力碳排放,这既促进新能源消纳,也为碳考核提供减碳空间。在此过程中,电网企业掌握响应时段、调整电量、负荷曲线等全过程数据,可为用户碳减排量核证提供数据认证支持。
能碳服务商的转型空间同样广阔。在碳考核压力下,地方政府将推动辖区内企业加强节能降碳。当前,不少电力企业积极向能碳服务商转型升级,立足传统的能源电力服务根基,积极拓展延伸碳服务,形成全链条服务能力。
一是提供节能改造、电能替代等服务,降低能源活动的直接碳排放。为了减少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带来的直接碳排放,开展节能改造、电能替代(“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等)成为企业的重要解决路径。2025年4月,国家标准《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电能替代项目》正式发布,使电能替代项目的碳减排效益首次有了统一的量化方法。能碳服务商可以依托这一标准,为企业用户同时提供电能替代改造和减排量评估服务,根据企业用电数据和替代前后的碳排放差异,出具标准化的减排量评估报告。
二是提供绿电绿证交易咨询、代理服务,降低电力间接碳排放。企业购买绿电、绿证的需求正从自愿认购转向刚性需求。但是国内碳考核政策、国际绿色贸易规则、绿色供应链要求等对绿电绿证的认可度不尽相同,绿电绿证用于抵消碳排放的应用场景差异较大。大量中小用户难以全面掌握相关政策背景,对绿电绿证交易规则、购买流程等了解不足,亟需专业化的交易服务支撑。能碳服务商可以提供绿电绿证咨询、代理、认证等全流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碳排放双控制度从顶层设计阶段走向实质性落地实施阶段。制度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协同的碳机制、精准的碳核算和优质的碳服务,电力企业正站在这三个维度的交汇点上,在碳排放双控中大有可为。同时,电力企业应对碳排放双控仍面临不少现实挑战,需要与全社会、各领域加强合作,共同支撑政府构建系统完善的绿色低碳治理新格局。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火力发电分会(电机工程学会)
- 火力发电分会(中电联)
-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
-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园通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华电国际邹县火力发电厂
-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扬州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
-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
- 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国华绥中发电有限公司
-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黄岛发电厂
- 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
- 西北发电集团
版权所有©火力发电网 运营:北京大成风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1303347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12478 本网站未经授权禁止复制转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