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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贡献重要力量
时间:2025-04-30 08: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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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规范虚拟电厂的定义和定位,进一步理顺了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参与电力市场机制等问题。本报邀请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互联网研究所对《意见》进行解读。

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高速增长,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不断加大,虚拟电厂作为聚合需求侧资源参与电网调节和市场交易、促进供需协同的新型经营主体,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正当其时,将推动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贡献重要力量。近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支持和服务虚拟电厂建设发展的意见》印发,落实《意见》有关要求,积极支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推动虚拟电厂规范化、常态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虚拟电厂在蓬勃发展的同时需要规范引领、系统推进

虚拟电厂近年来成为能源转型变革的热点,各方主体围绕顶层设计、市场模式、应用落地等方面加快探索。政策方面,山西、宁夏、广东等省份出台了专项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系统性推进虚拟电厂发展。市场方面,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将虚拟电厂单列为新型经营主体,山西、广东发布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的细则,明晰收益模式。实践方面,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聚合调用大量蓄热型电锅炉错峰启动,为夜间大发的风电腾出消纳空间;上海奥动充换电虚拟电厂利用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协助电网调频,展示了短时响应能力;山西风行测控虚拟电厂连续参与现货市场运行,持续获得调节收益。

虚拟电厂在蓬勃发展的同时,需要规范引领、系统推进。此前,虚拟电厂的发展面临瓶颈:概念内涵未形成权威统一认识,暂无全局性、系统性的顶层设计;技术标准和建设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无法满足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需求;参与市场机制不健全,运营商获利空间有限,产业健康发展延续性不强;虚拟电厂运营商缺乏支撑业务常态化高效运营的技术和商业模式。

《意见》将为虚拟电厂发展提供系统指导

《意见》作为我国第一份针对虚拟电厂的国家级专项政策,是产业规范长远健康发展的关键,将为虚拟电厂发展提供系统指导。

坚持规范发展:提出虚拟电厂权威定义,推动构建标准规范体系。《意见》强调虚拟电厂基于电力系统架构,是一种组织模式,即明确虚拟电厂在范围上有限制,需要基于电力系统架构,同时不是微电网、常规电厂、源网荷储这类实体,抓住了关键本质,有利于社会各界形成共识,夯实规范发展基础。《意见》设置了专项任务推动虚拟电厂标准建设,点出了聚合响应、并网调控、安全防护等五大方向,并结合实际需求创造性提出了通过技术指引等政策性方式在标准未覆盖领域先行规范等灵活方式匹配产业发展需求。

健全管理机制:提升建设运行全环节管理水平,加强安全运行管理。《意见》提出各省份要统一制定本省份的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规范,将有效提升项目建设投运效率、规范接入调用机制。《意见》提出应加强虚拟电厂自身安全管理,在相关协议中明确虚拟电厂及各分散资源的安全责任;强调在电网发生紧急情况时,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应按要求执行调节指令,为构建各方主体责权利均衡的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机制明确路径。

完善市场机制:明确虚拟电厂的准入条件,健全参与各类市场机制设计。《意见》要求以《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为纲由各省份明确规则细则,并提到在市场初期结合实际情况适度放宽准入。这将鼓励更多的虚拟电厂运营商进入市场,为丰富电力市场交易活跃度贡献力量。《意见》提到虚拟电厂要适当放开电能量市场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适度拉大现货市场限价区间,针对虚拟电厂特点完善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和技术要求,建立匹配虚拟电厂发展阶段的考核机制。这几项条件均标志着虚拟电厂运营商应聚焦挖掘调节能力,以获得更丰厚的收益。

鼓励创新探索: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丰富商业模式,增加收益渠道。《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智慧调控、交易辅助决策、安全稳定运行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以提升虚拟电厂调节性能和运行控制水平,对于虚拟电厂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强指导性。《意见》提出虚拟电厂商业模式的拓展要立足核心功能,即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可以在节能服务、碳交易等综合能源服务方面拓展,拓宽收益渠道。

加快落实《意见》,主动支撑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

《意见》的发布将促进各省份加快建立健全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全环节管理机制,为虚拟电厂接入提供标准化的流程,同时也通过完善市场机制促进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从而让虚拟电厂获取持续性收益,实现常态化运营。虚拟电厂未来规模化发展可期,电网企业作为虚拟电厂接入运行的重要关联利益主体,负责发布电网运行调节需求、制定虚拟电厂接入流程,与虚拟电厂的投运和获利息息相关。落实《意见》要求,电网企业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要立足服务定位,尽快固化业务流程、完善技术支持系统,支撑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结合国家政策要求,明确电网企业支持虚拟电厂发展的定位方向,构建营销调度等各部门协同机制,建立技术支持系统和操作规范,提升虚拟电厂接入电网服务质量。

要积极参与省级虚拟电厂建设方案、市场规则制定,促进规范有序发展。结合地方能源结构、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针对运行管理、交易结算等重点环节,结合前期相关示范实践经验和研究积累,积极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沟通。

要开展跟踪调研,定期进行趋势判断和运行效果评估,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相关建议。跟踪虚拟电厂参与系统运行和市场交易的实际效果,分析虚拟电厂规范有序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向国家、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反馈,提出政策或机制优化建议,携手各方共同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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