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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化环境下新能源企业的挑战与机遇并存
时间:2024-03-15 10: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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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最显著的缺陷就是具有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出力难以保持持续、稳定、均衡,其发生时间、持续时长、发生强度均难被准确掌握。这些缺陷全部转化为运行成本,导致新能源的市场竞争力大打折扣,面临巨大市场挑战。同时由于先天缺陷的存在严重掩盖了其低(零)碳的绝对优势,未能在市场上充分体现。虽然在市场化环境下新能源面临着巨大挑战,但作为新型电力系统不可或缺的资源,国家出台多项政策,绿电、绿证及碳交易市场不断完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新能源同样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

新能源因固有缺陷将面临诸多市场挑战

一是负担较高的系统调节费用。由于新能源具有出力不稳定、受季节和天气制约等先天缺陷,其大量接入电力系统,必然导致电网的稳定与平衡条件更加复杂,平衡难度也相应加大,所需辅助服务资源也必然增多。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新能源必然要支付一笔不菲的辅助服务费用,这无疑会进一步增加新能源参与市场的成本。

二是承担的偏差考核费用较多。在市场条件下,新能源不像化石能源那样可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控制输出功率,其调整出力的空间不大,很难按合同约定的曲线精确输出功率,最终导致实际结算电量与合同约定的偏差较大,因此新能源参与市场还面临很大的偏差考核风险。

三是电网接入要求较高。平心而论,新能源能量密度低、灵活性差、不利于调度控制等特性,对系统潮流、电压和频率稳定都带来一定冲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严重影响,也会增加系统的备用成本。电网管理部门要求新能源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相当于为新能源接入电网设置了更高门槛,又让其增加了更多的成本,使其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打了折扣。

新能源的低(零)碳优势和环境价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一是在电力市场难体现低(零)碳优势。根据现行的电力市场化政策,新能源与其他能源进行电量电价市场化竞争,而新能源的电量电价仅体现了项目建设的成本价值,为了在竞争中生存根本无法体现环境价值,没有因其低(零)碳属性而得到区别对待,相当于“阉割”了其一部分竞争力。

二是在碳市场未完全体现环境价值。碳市场以碳排放权为标的,比拼的是相对降碳能力。虽然化石能源通过碳市场取得了碳排放权,由于碳市场还不完善,其覆盖范围、交易规模、竞争程度,以及由此产生的碳价水平,造成化石能源并未承担全部的碳成本,从而使电力系统降碳贡献最大的新能源的环境价值在碳市场上未得到完全体现。

三是绿电、绿证市场短期难以发挥作用。我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市场和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交易规模也非常小,尚难发挥应有作用。现阶段参与绿电和绿证市场还出于自愿,新能源低(零)碳优势很难在这两个市场得到体现,更无法实现其环境价值。

电力市场化对新能源产业的影响及原因分析

因为其自身缺陷支付了系统调节和偏差考核的成本,而自身的低(零)碳优势却很难发挥并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因自身缺陷受到系统歧视提高了电网接入门槛,由于政策执行力度不足造成环境价值无法充分体现,严重影响新能源的市场竞争力。

一是市场对新能源不稳定性反应过度,掩盖了环境价值。大规模消纳新能源,让电力系统承受了巨大的安全性冲击,且消纳越多,风险越大。为了消弭因消纳新能源带来的风险,不但需要增加技术研发投入来升级系统,而且还要配备足够规模的灵活性调节资源。承受其出力不稳定冲击的是电力行业,享受其环境价值的是全社会。而作为新能源环境价值受益方的全社会,由于其并非一个结构紧凑的利益主体,不可能给予新能源足够的回报与支持。如果因此产生的成本无法向下游或全社会疏导,这部分成本势必只能由新能源自己承担,如此一来必然会降低新能源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市场对化石能源的传统优势的认可存在惯性,一定程度上容忍了碳排放问题的存在。化石能源出力稳定且易于调度,能作为灵活性调节性资源在电力系统中获利。然而,化石能源对环境影响是社会性的,目前在政策层面除了通过碳市场让化石能源支付一定的碳成本之外,未采取更强力措施要求化石能源承担全部环境成本,进而造成新能源的环境价值无法充分体现。

三是无法完全通过市场化实现碳的定价。新能源出力不稳定的缺陷,可通过投入灵活性调节性资源予以弥补。只要有资源投入,就能够核算出成本,就可以在市场上实现回收,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新能源很容易为自己的缺陷买单。化石能源在碳市场只是为一小部分碳排放权承担了成本,却很难为自身的无法回避碳排放缺陷承担足够的成本,这就导致新能源的低碳优势很难完全通过市场化方式得到发挥。

电力市场化为新能源企业带来的机遇

2022年1月2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明确指出“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的阶段性目标。其中,就“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而言,强调市场机制调整的四大思路,即“提升电力市场对高比例新能源的适应性”“因地制宜建立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健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

2022年1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国能发监管〔2022〕4号),指出“积极支持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以市场化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2022年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指出“鼓励新能源发电主体与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等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支持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并保持健康发展的举措不断深入。

2022年1月28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联合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发改就业〔2022〕107号),指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统筹推动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2023年2月1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就进一步完善绿电交易机制和政策,稳妥推进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更好地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提出有关要求。2023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对我国绿证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明确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标志着绿证核发进入新阶段。

2023年9月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绿证核发相关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推动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1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绿证核发工作启动会,首批核发绿证约1191万个,涉及项目1168个、发电企业755家。会议强调,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是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推动能耗“双控”向碳“双控”转变的重要基础,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支撑,是鼓励绿色消费、支持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

2023年12月6日,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立项的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标准化协会(IEEE)《基于区块链的绿电标识应用标准》(IEEE P3224)获批发布,该标准是我国主导的首个绿电交易领域国际标准。同时,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牵头的IEEE《基于区块链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技术规范标准》(IEEE P3232)获批正式立项。这标志着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在绿电绿证国际标准领域取得新突破,在提升我国绿电绿证国际认可度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即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建设正在加速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建设将进一步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推动形成有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绿电、绿证以及碳交易市场的逐步完善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使新能源的环境价值得以充分体现,将进一步提高新能源的市场竞争力。新能源电力作为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电力市场改革中也将迎来新的机遇。

2023年1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煤电容量电价的核定,标志着煤电将从发电主力转变为辅助服务主力。政策利好极大地激发了企业投资煤电的动力,由于大量火电将成为备用电源,增加了全社会的灵活性资源,打开新能源在电网中渗透率的上限天花板,也为新能源发展开创了广阔空间。

新能源因其波动性、间歇性、受季节影响大等先天缺陷,要承担系统调节成本,更要接受市场交易偏差考核,极大地削弱了市场竞争力。由于环境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造成其低(零)碳优势无法发挥,也限制了新能源的市场竞争力。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浪潮中,新能源企业必须增强自身实力,优化经营策略,化解市场化带来的风险。要深入研究解读国家相关政策,提前谋划布局绿电绿证市场,充分发挥新能源环境价值优势,抢抓政策先机,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迎接新能源新的更大的机遇。

电力市场化环境下新能源企业的应对策略

随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不断加快,现货市场试点全面推进,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的规模不断扩大,中长期交易频次增加、品类增多,叠加辅助服务市场,电力交易愈加复杂多变,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需要转变观念,更加全面、系统地统筹协调参与,实现效益最优。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参与发电主体协同。新能源企业应高度重视政策与规则给企业经营带来的重大影响,善于在源头上积极争取政策与规则支持。与发电主体积极协调,在竞争中协同发展,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新能源的问题讨论与反馈,共同争取有利于新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规则。

二是加强市场营销学习,提升市场化交易技能。加强市场营销人员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熟练掌握交易知识、交易规则和交易技巧,通过多种方式综合提升营销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本领。要不断深入参与市场,加强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用户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市场,提高应对市场的敏锐度和前瞻性,为交易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三是加强科技投入,提高功率预测准确性。加强功率预测系统的建设,提高预测数据准确性,提高运行机组市场竞争能力。现货运行过程中,要熟练掌握现货量价曲线对公司收益的影响,灵活运用天气预报,深入研究电量产出与出货的趋势规律,精细操作现货市场发电负荷,有效防范来自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与电量偏差两个方面的市场风险。

四是加强市场研判,积极谋划绿证及绿电市场化交易布局。随着有利于能源绿色消费的体制机制的建立,绿电市场运营机制逐步完善,新能源企业要加快布局绿证及绿电市场开发,积极储备绿电客户,统筹做好绿电、绿证销售工作,实现绿电的环境价值向经济效益的转化,进一步提高新能源项目的市场竞争力。(作者系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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