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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用电量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五个局限
时间:2024-02-20 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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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在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也是现代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数据源,是反映经济走势的重要风向标、晴雨表,由于是电力具有生产、输送、消费同时完成,无法大规模储存的特性,用电量通过表计直接获得的计量数据,较其他经济统计指标更及时、准确;随着电气化率提高,电能的作用更加泛在,用电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更加紧密;用电量的颗粒度更细,在空间上可以呈现每一个家庭或企业的用电情况,在时间上可以每15分钟得到一次用电数据;用电量是物理量,较少受到统计口径、价格因素等影响。因此,用电量在反映国民经济运行上,具有实时准确、覆盖广泛、应用灵活等突出数据优势。

正因为此,用电量增长情况,备受社会关注,是统计部门、券商等机构观察经济时的常用指标之一。但是,由于用电量不是经济运行的完整“镜像”,主要是其存在一些局限条件。理解这些局限条件,有助于我们更科学、合理地运用用电量分析经济问题,也是我们解释偶尔会发生的用电量与经济指标“打架”现象的基础。

局限一

主要反映经济生产环节状况

国民经济运行是从生产、分配到交换、消费的经济循环过程,其中“生产”是国民经济循环的起点,“分配”是按照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经济价值,“交换”是人们通过交换获得更加丰富、更符合自身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消费”是社会生产的终点,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最终目的。有人认为,电力无处不在,只要有经济活动,用电量应该都可以反映出来,这是电力行业人士的理想化认知。实际上,用电量数据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全环节的运行情况,既有突出的统计优势,也有明显的局限性。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包括生产法、支出法、收入法等三种计算方法,其中“生产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新增价值的角度,衡量生产活动最终成果,所有行业的增加值就是生产法的GDP,商贸、物流等是经济交换活动的体现,其创造的价值也被统计到GDP之中;增加值来源于生产活动,而产业部门用电量是全社会用电量的主体,用电量能有效地反映生产环节的情况。“支出法”是从全社会货物和服务服务最终使用的角度进行核算,具体包括年度的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与之对应,月度发布的消费、投资、出口,即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通过用电量可以间接反映,例如,利用钢铁、水泥用电量反映投资变化;利用出口导向型行业用电量反映出口形势。“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形成的收入角度反映生产活动最终成果,体现在各经济主体的收入分配上,用电量无法反映经济主体收入增长及分配情况。

此外,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价值体现,即价格水平(CPI、PPI等)的变化;作为国民经济血脉,金融领域的统计指标;劳动市场就业状况等等。这些经济指标,不涉及直接的用电活动,用电量较难反映出来。

局限二

主要反映短期经济运行

既然用电量最为人们熟知的是,它是国民经济运行的“晴雨表”“温度计”,也隐含着它在反映短期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作用,正如气压计、温度计对当下天气变化的测量。这里说的短期,是一年之内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因为用电量具有实时准确、覆盖广泛、应用灵活、无须消除价格影响等统计优势,所以,短期内用电量能够以较低的人财物投入实现数据统计,而且数据质量比较准确;既能衡量整体经济活动,又能反映不同产业的经济运行。因此,在透过电力看经济分析过程中,用电量的短期应用最为广泛,其中,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每个月都发布电力生产、用电量数据;工业用电量是“克强指数”(Wind经济数据库每月发布)的核心指标之一;在重要节假日(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新冠肺炎疫情/中美贸易战等突发事件过程中,电网企业通过分析日用电量变化,反映消费或者经济恢复、增长形势;部分行业用电量成为宏观经济景气指数(一般按照计算、发布)的组成部分;券商通过分析月度的发用电情况,分析有关行业或公司的经营形势等等。

相对而言,用电量在中长期(3年以上)经济发展分析中的应用较少,一方面,在中长期,各类经济指标统计比较全面,而且统计指标时间跨度较长,而分地区、分行业的用电量数据仅跨度最近20年;另一方面,电力行业毕竟只是国民经济的一个行业,电力也只是生产活动的投入要素之一,用电量较难反映经济一体化发展、收入分配、城镇化等经济发展内容。因此,在中长期经济发展分析中,用电量可以发挥辅助作用,对有关经济发展现象或者趋势进行验证分析,对个别较难统计的领域,用电量也可以发挥较大重要,如住房空置率,由于统计难度较大,很长时间没有权威的统计指标,通过住户用电量情况可以分析某区域或者城市住房空置的变化趋势。此外,电网企业通过用电量分析全国、区域、省市的经济、产业布局等趋势,并结合用电量与经济关系,为电网规划的负荷分析预测提供良好的基础。

局限三

用电量波动性大于经济波动

从历史数据看,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波动明显大于经济增速,在统计上表现为前者变异系数大于后者,1979~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GDP增速的变异系数分别为0.44、0.33,前者变异系数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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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1979—2022年GDP增速与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变化比较

关于这种波动差异,从经济活动的规律来看,主要是由“长鞭效应”造成。由于产业之间的轮动关系,上游行业产量、产值或价格波动往往大于中下游行业,需求端的风吹草动常导致供给端的波涛汹涌,本质上是需求信息扭曲在行业间逐渐放大,使市场波动从根部到末梢放大,像一根舞动的牛鞭。在电力行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的30%左右、40%左右,其主要耗能在于铁冶炼、电解铝、水泥等原料生产,属于经济的上游环节,下游需求行业电量增长波动,会带动这些行业用电量更加明显的波动。从统计原理来看,按照最新国民经济行业标准,经济分为97个大类,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只是其中之一,不同行业的波动性能够相互对冲,从而总体经济波动性一般要小于具体行业的波动性,类似“别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组合投资理论。

所以,在通过用电量波动来观察国民经济的波动时,需要结合用电量的结构性变化,不能夸大经济的波动程度。

局限四

难以反映家庭真实消费状况

前文说到,用电量主要反映经济的生产环节,反映其他经济环节的能力较为薄弱,通过用电量分析消费形势也是如此。基于用电量分析消费增长情况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分析消费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等13个行业)用电量增长情况;二是分析生活性服务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用电量增长情况。这两个途径都存在一定局限,前者不是消费活动本身,是为消费活动的上游,可能存在一定时滞,后者与消费规模不是“一次齐次”关系,以住宿为例,酒店满员与不满员情况下的用电量可能差别不大。

此外,居民生活用电量能够反映居民生活水平变化,但是较难反映短期内的家庭消费行为,技术上每个家庭可以为家用电器安装电能表或计量插座,但是这些设备的普及程度很低,很难统计这些细分的用电量。同时,随着数字化办公趋势发展,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很多人居家办公,统计上是居民生活用电,但是其中包含了生产活动的内容,使得居民生活用电量更难准确反映家庭消费情况。

局限五

需要剔除气象因素影响

尽管用电量不需要处理价格波动影响,但是在全球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增加,同时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等气象敏感部门用电量比重不断提高,温度、湿度、降水、风速等气象因素对用电量的影响越来越突出,有关测算显示,2010年以来降温和采暖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从4%左右上升至7%,夏季高峰月份很多省份降温电量占比达到30%左右,上海、北京等发达城市占比高达40%。气象电量占比提高,有时候会严重干扰通过用电量观察国民经济运行的分析效果。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用电量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必须剔除气象因素的影响。随着数字化发展、气象统计数据越来越多,目前已经有条件深入量化分析各类气象因素对用电量的影响,全年中不同时段、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用电量气象敏感性存在很大差异,尤其在4、10月等传统上不存在气象电量的月份,也是需要深入研究气象因素的影响,比如10月份北方省份还未供暖,如果出现降温或降雪天气,将会带动用电量增长,如果不剔除气象影响,将对经济增长形势产生误判。

最后,马克·吐温说过,经济统计数据就像比基尼,暴露出的那部分固然重要,但没暴露出的那部分才更是要命。用电量也是如此,在它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发挥作用时,需要考虑产业结构变化、气象波动等干扰,选择其合适的应用场景,呈现真实的经济与用电量关系,以科学合理、全面充分发挥用电量的数据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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