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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有效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认真落实防汛工作相关部署,扎实做好东北区域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一是及时预警,强化气象信息研判。针对近两年极端天气造成自然灾害频发的规律,牢固树立极端天气常态化防御理念。在与辽宁省气象部门开展战略合作基础上,巩固完善极端天气预警预报机制,每日通过东北安全周报群、东北极端恶劣天气应对工作群转发国家能源局、辽宁省气象局等有关气象预报信息。
二是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专项排查。东北能源监管局认真梳理完成辖区18座水电站大坝注册和备案情况,汇总10家企业18座水电站的自查总结报告,形成东北区域水电站大坝运行单位和主管单位安全责任人清单,并将相关信息与省级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共享。
三是开展燃煤电厂贮灰场专项排查。东北能源监管局对电力安全监管平台备案的燃煤电厂贮灰场进行系统摸排,利用电话沟通、平台提示、微信提醒等非现场监管方式,详细了解了汛期内电厂防汛防灾工作开展情况、贮灰场现状及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提出了具体监管要求,督促贮灰场安全评估即将到期的发电企业,及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务必于汛期到来前完成相关工作。
四是指导企业落实具体工作任务。东北能源监管局及时印发《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辖区电力企业提出六项要求,要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深入开展汛前安全排查、全力做好汛中险情应对、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加强防汛抗旱监督检查、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工作。辖区各电力企业通过电力安全监管平台,将本单位防汛抗旱动员部署、汛前排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及时报送东北能源监管局。目前,东北区域近千家电力企业已经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防汛抗旱自查工作,并上报了企业防汛抗旱动员部署、汛前排查、重大风险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在国家能源局统一领导下,继续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督促东北区域电力企业积极采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保证东北电力行业安全度汛,确保东北电网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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