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安徽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调整为“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我省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现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不再执行。
详情如下: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调整为“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我省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现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不再执行。
二、2020年以前已按照市场化交易规则形成上网电价的燃煤发电电量,继续按现行市场化规则执行。2020年及以后新增市场化交易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按市场化规则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或场内集中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为确保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实行“基准价+上下浮动”机制的燃煤发电电量价格2020年暂不上浮。居民、农业用电以及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或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电量以及省内水电上网电量按基准价执行。
三、由电网保障供应的居民、农业用电以及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或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电量通过优先发电计划保障,用电价格继续执行目录电价,确保价格水平稳定。
四、省价格监测局会同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每月监测燃煤发电交易价格波动情况,评估价格波动的合理性。当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依法及时采取干预措施,确保燃煤发电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五、现高于我省燃煤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机组,经营期满后,上网电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要求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火力发电分会(电机工程学会)
- 火力发电分会(中电联)
-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
-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园通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华电国际邹县火力发电厂
-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扬州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
-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
- 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
-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国华绥中发电有限公司
-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黄岛发电厂
- 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
- 西北发电集团
版权所有©火力发电网 运营:北京大成风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1303347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12478 本网站未经授权禁止复制转载使用